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湖南省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管理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实地核查、公示公告、入库登记及编号撤销和集中抽查工作,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负责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和佐证材料内容完整性和指标条件符合情况进行确认,开展跟踪管理和培训服务工作,二、评价时间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受理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各市州评价机构应于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参评企业的审核提交,省科技厅每月公示一批拟入库企业,三、企业参评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各市州评价工作机构应认真履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主体责任,要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组织各市州科技局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各市州评价工作机构要重视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评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