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根据《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5〕1号)文件,拟组织申报2025年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重点支持软信企业开发问答机器人、语音合成工具、图片视频生成工具等人工智能软件,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申报项目限包含一款符合支持方向的人工智能软件,(四)申报企业对其申报的人工智能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的人工智能软件具备较好的技术先进性,(五)申报的人工智能软件在2025年1月1日至截止申报时间期间已实现且实际到账销售收入不少于400万元,(六)申报企业不存在《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不予资助的情形,三、资助标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助,四、申报方式与时间(一)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二)现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附件:2025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025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奖励项目申报指南.doc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