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将对已享受薪酬补贴的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展2020、2021年度考核工作,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紧缺人才是否离职离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某一个年度考核合格的,两个年度均考核合格的,续发2020和2021两个年度薪酬补贴,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附件1)并附2020-2021年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不合格书面说明并附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工作业绩不饱满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所在地区项目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考核表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8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市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发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及额度,提出薪酬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拨至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区市县(先导区)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将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附件:1.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2.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名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25日附件1: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docx附件2: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