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验收公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苏农帮促〔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经村级自验、街道初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专家验收等程序,拟同意汤泉街道龙井社区农业生产机械购置项目、永宁街道青山村车湾片闲置土地资源苗木转型提升和经营项目2个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局经济管理办联系,电话:58885177,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30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