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锦财指农〔2025〕417号)文件要求,今年第二批下达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额度102万元,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财审结余资金16.03万元,2024年结转资金8.79万元,共126.82万元,拟定如下分配意见,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至7月6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及来访形式反应问题发表意见,来访电话:6639305来访部门:北镇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来信地址:北镇市政府主楼243室北镇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