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5〕234号)要求,请你们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申报工作,一、培育领域立足生物制造产业化现状和技术发展需求,重点培育木质纤维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开发利用领域中试平台,详见《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附件1),二、工作程序符合《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有关要求,3.有较完善的生物制造产品研发、生产和平台管理体系,(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可向所在地设区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申请表》(附件2),省工信厅将会同省发改委对各设区市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四)名单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确定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以下简称名单),未通过复核的平台将从名单中撤除,列入名单的平台要加强菌种管理,联系人:省工信厅消费品处齐昊楠0591-87554709省发改委高技术处江倩0591-87063717附件:1.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2.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申请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6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