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法〔2024〕8号)规定,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5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佛山市粤潮爱心助学协会、佛山市调解协会、佛山市四川省南充市商会、佛山市康泽慈善基金会、佛山市陕西省商会、佛山市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商会、佛山市幸福未来助学协会、佛山市金融债权及特殊资产管理协会、佛山市好友营青少年助学基金会、佛山市广东省信宜市商会,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佛山市民办教育行业工会联合会、佛山市总商会,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5年6月30日注:盖章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