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泰科发〔2025〕2号)等规定,经有关单位申请、县市区(功能区)推荐、市科技局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研究拟批准筹建泰安市智能化环保组合电器重点实验室、泰安市高压输变电电力设备重点实验室等50家重点实验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9日至5月23日,对于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6991139,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7015附件:2025年拟筹建泰安市重点实验室(第一批)公示名单.pdf泰安市科技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