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明确如下:一、申报和推荐对象泰安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且符合公告条件的企业)可申报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www.sdyzzxqy.com,以下简称“培育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将于3月17日至4月10日开放,其中新申请的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申报信息--申报”页面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建议申报企业于4月7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三)县级审核推荐阶段(4月11日至4月14日),对于未推荐复审的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工信局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省工信厅组织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布为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5年度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省工信厅计划将推荐及复核通过率等指标作为后续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此类企业积极参加今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