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功能区经济发展部,根据《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泰工信字〔2020〕11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和《关于修改<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泰工信函〔2022〕1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及运行评价工作,符合条件企业编制《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原则上从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中推荐,已被认定为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2021年认定的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已被认定为省级中心的除外),填报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评价表(附件4),(三)初审评价,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按《工作指南》要求,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三、其他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请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1)、运行评价审核意见、运行评价企业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可编辑word版和PDF扫描盖章版)及企业申报和运行评价材料(含可编辑word版及PDF扫描盖章版,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东旭联系电话:6991507电子邮箱:jxwjzk@ta.shandong.cn附件:1.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xlsx2.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docx3.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企业汇总表.xlsx4.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评价表.doc5.2021年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名单.pdf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