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一)企业评价时间安排: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30日启动(原则上自7月起每月公示一次),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全市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市科技局将在每批次公示前组织各区科技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核查,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四)对入库企业进行集中抽查:市科技局于11月1日至11月20日组织各区科技局、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行政部门、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五)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前建议先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信用情况,尹伊健:022-66878911热线电话:022-25231111系统支持电话: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账号事宜:010-12381(工作日9:00-17:00)天津经开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6月27日相关附件: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doc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