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根据《株洲市芦淞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今年5月份起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与农村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评议对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与农村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评议时间2022年5月-12月三、评议内容主要评议本届以来的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3.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以及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5.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情况,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监督电话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685区教育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686区自然资源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865区农业与农村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67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978来信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一号楼3-1办公室电子邮箱:760763152@qq.com芦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