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财社发〔2019〕108号(关于印发《咸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3区残联人联合会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受益范围: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0-6岁儿童补助标准:每月500元,鄂残联发〔2021〕12号--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残联发[2021]4号关于印发《咸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4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受益范围: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补助标准:260元/年/人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鄂残联办发〔2018〕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资金管理管理办法5区民政局城乡低保金受益范围:收入、财产符合咸安区低保标准的困难对象补助标准:城市低保783元/人/月农村低保724元/人/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原则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5]10号)7区民政局城乡特困供养照料护理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按照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增加照料护理经费,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按照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增加照料护理经费,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9区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益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助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元/人/月,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咸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规程的通知》(咸民政发〔2016〕7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鄂民政发〔2021〕55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10区民政局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受益范围: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