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推动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22〕27号)、《关于开展2024年余杭区支持小微企业园争创示范标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余经信〔2025〕3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拟下达2024年余杭区支持小微企业园争创示范标杆项目资金315.51万元(详见附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6月27日—7月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余杭区经信局:0571-88692791余杭区财政局:0571-89516176附件.2024年余杭区支持小微企业园争创示范标杆项目资金兑现分配表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