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2025〕139号)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庄浪县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庄农领发〔2025〕38号)文件精神,下同)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举措,现就申报2025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补助对象对2025年县外省内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庄浪籍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解聘后外出务工满3个月的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待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补充提供申报资料后,(二)乡镇报审资料各乡镇对申请人员资料审核后,2.拟享受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2)村级组织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申报资格条件、务工情况真实性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将审核通过的拟补贴对象汇总名单及相关申报资料,将脱贫人口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户内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户)中,将脱贫人口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对本乡镇脱贫劳动力务工情况进行全面、精准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条件、办理流程、补助对象认定标准、补助金额、审核公示安排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等导致脱贫人口交通补助工作推进不力的,附件1.拟享受庄浪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xls2.庄浪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发放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