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才聚荆楚共建支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6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才聚荆楚共建支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措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是支点建设的生力军,推动国有企业每年拿出60%以上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岗位供需对接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工商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创新创业赋能行动(五)培育壮大创新创业队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创新创业金融支持,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建设专业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技能强基培优行动(八)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加大就业实习见习组织力度,(团省委、省工商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青年人才腾飞行动(十二)加快集聚用好优秀青年人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推动优秀青年人才向产业和企业流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宜业宜才暖心行动(十五)推动就业服务进校园,(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增强青年人才服务供给,推动各地加强“就业创业e站”、青年人才之家、青年就业驿站等载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