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精神,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综合评估,现认定贵港市港北区妇幼保健院等6家单位(详见附件)为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单位,期限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及贵港市关于就业见习单位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好政策,提高见习人员就业技能,促进见习人员就业,附件: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单位名单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26日文件下载:附件: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单位名单.doc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