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5年度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组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领域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以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短板装备,项目在一到两年内实现不少于一项工程化应用或重大工程项目配套,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重点领域包括智能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环保装备、现代能源装备、综合交通装备、高端医疗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特色专用装备、检测与监测设备、关键基础件等,二、申报主体要求(一)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通过浙企办——浙企装备——首台(套)系统进行项目录入,(二)申报项目列入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平台,项目开展进度管理,项目牵头企业每季度在浙企装备——首台(套)系统填报项目进度,及时报送项目实施中重大问题和完成情况,(三)项目完成后,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参照《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及时组织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评价,四、其他要求(一)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录入并完成验收评价后,(二)综合交通领域的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完成验收后,可择优划转为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