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补助标准再次发放给广西桂科畜禽处理有限公司补助108.124万元,用于不满1月龄,体重20公斤(含)以下(40元/头),满1月龄,体重20公斤(不含)以上(80元/头),现将我县2024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7月15日,请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监督,如数据信息有误或有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为0775-8323699(县农业农村局)博白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情况统计表(2024年1月-12月)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企业)名称养殖场负责人/养殖户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企业)负责人姓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头)补助金额(元)不满1月龄,体重20公斤(含)以下满1月龄,体重20公斤(不含)以上广西桂科畜禽处理有限公司李金鸿12545096901081240合计1254509690108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