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6号),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补助标准:其中博白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补助204.812万元,广西桂科畜禽处理有限公司补助99.196万元,博白县凯环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补助57.992万元,共计362万元用于不满1月龄,体重20公斤(含)以下(40元/头),满1月龄,体重20公斤(不含)以上(80元/头),现将我县2024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7月15日,请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监督,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为0775-8323699(县农业农村局)博白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情况统计表(2024年1月-12月)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企业)名称养殖场负责人/养殖户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企业)负责人姓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头)补助金额(元)不满1月龄,体重20公斤(含)以下满1月龄,体重20公斤(不含)以上博白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覃荣12938342048120广西桂科畜禽处理有限公司李金鸿1254509690991960博白县凯环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项胜文463234600579920全县合计3011562170036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