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产业〔2023〕160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须满足以下条件:1.坚持专业化发展,申报单位从事相关细分产品研制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是指企业近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7.申请企业须为《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入库企业,(二)重点产品领域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省产业发展规划,或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领域(见附件),二、复核评价工作2022年认定的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请复核单位如实填写《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对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依据《管理办法》撤销认定,已经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的企业仍可申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联系人:产业政策处王立菲联系电话:18840068042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邮编:110032)附件:1.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2.申报材料撰写提纲3.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4.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手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