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载体: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支持澳资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第1/2023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和《关于修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支持澳资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第2/2025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开展了办公用房及商业用房(2025年第一批)信息采集及认定工作,共计收到29家载体项目提交申请材料,现将拟通过载体认定的28家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本次载体认定仅适用此次《扶持办法》和《通知》申请补贴的相关载体资格认定,认定结果仅适用于相关补贴发放,此次载体认定有效期与本政策执行期一致,如已公示的载体业主发生变更,请原业主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局并通知新业主在下次开放载体认定阶段提交相关申请,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反映单位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联系电话:0756-2996442电子邮箱:hqhuiao@163.com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5年6月26日相关附件:附件:2025年第一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支持澳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载体认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