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二、申报要求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5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同一项目已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由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项目主要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7:00,将任务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5年6月25日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pdf附件2.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pdf附件3.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清单.pdf附件4.形式审查要点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pdf附件5.常见申报问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