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4〕24号)文件精神,做好农业物联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市级以上认定的数字农场(渔场)二、申报要求通过应用物联网等技术,获取生产环境因子等动态信息,实现环境远程监测调控、生产操作智能化等,在生长环境监测、生长环境调控、气象灾害监测、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有2个及以上方面应用了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智能化设施水产养殖:水产养殖中,在水环境监测、气象监控、智能增氧、投喂、疾病诊断等方面,有2个及以上方面应用了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三、补助标准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的农业物联网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四、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及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17〕38号)文件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