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由建设(业主)、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对变更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由建设(业主)和监理单位报工程变更审批工作专班审查或备案,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后再申请工程变更,2.Ⅱ类变更由建设(业主)、监理单位向变更审批工作专班提出变更申请后,会同建设(业主)、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核验,3.Ⅲ类变更由建设(业主)、监理单位向变更审批工作专班提出变更申请后,会同建设(业主)、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核验,由建设(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变更工作,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应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要求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并完成备案,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投资概算、预算、建设标准和初步设计文本等委托施工图设计和组织建设,应在实施前按北海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批准,2.建设(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未按本办法办理工程变更手续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附件:1.北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工作专班2.北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申请表3.北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申请报告4.北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图文件下载:附件1-1北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工作专班.doc附件1-2:北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申请表.doc附件1-3:北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申请报告.doc附件1-4:北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图.doc附件2:修订内容情况表.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