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虞政办发〔2024〕1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操作细则2024年度修订)>的通知》(区制高发办〔2024〕3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度上虞区数字经济“雁阵”企业进行财政奖励,经由区经信局对2024年度上虞区数字经济“雁阵”企业进行重复奖励意见征求、“一票否决”意见征求、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核对和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流程,拟定了上虞区数字经济“雁阵”企业奖励建议方案(详见附件),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为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区经信局,联系电话:802718602024年度上虞区“雁阵”企业财政奖励明细表企业名称建议奖励金额(万元)绍兴市上虞舜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0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中嘉自动化设备(绍兴)有限公司10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10浙江中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10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30浙江惟华新材料有限公司30晨辉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