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财农〔2020〕5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浙财农〔2022〕30号)文件精神,拟将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解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分解方案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上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联系单位:县财政局8811979,县水利局8073380,附件:2022年第二批中央资金公示(表格).doc松阳县水利局松阳县财政局2022年5月24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