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福清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奖励资助工作,对专利权人为企业、事业单位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按每件2.5万元予以一次性资助,一般发明专利按每件1.5万元予以一次性资助,对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按每件1.5万元予以一次性资助,一般发明专利按每件1万元予以一次性资助,对专利权人为企业、事业单位的按每件3万元予以保护运用资助,对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按每件2万元予以保护运用资助,3.对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驰名商标”认定的工业企业(含其他类别企业),给予12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专利权人8万元、5万元奖励,8.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奖等表彰认定项目依照福州奖励标准实施补助的均依照省、市奖励文件跟进落实,五、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1)《2021年度福清市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奖励资金申领表》(格式见附件1),附件:1.2021年度福清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奖励资助申领表2.XX企业(个人)2021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运用明细表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