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省有关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3年、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下达2023年度、2024年度上级部分结余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海农〔2025〕33号)以及《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海农〔2025〕42号)文件,科学细化任务和资金安排,指导相关财政支农项目申报,经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区(镇、街道)初审、农业农村局职能科室复核、专家组立项评审上报、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后,确定冷藏保鲜库项目4个,农民合作社项目6个(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26日至7月2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请,监督电话:0513-88814770附件:1.2023年度、2024年度上级部分结余资金冷藏保鲜库项目申报汇总表2.2023年度、2024年度上级部分结余资金及2025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合作社项目申报汇总表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6日附件1:2023年度、2024年度上级部分结余资金冷藏保鲜库项目申报汇总表.doc附件2:2023年度、2024年度上级部分结余资金及2025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合作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