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南财农〔2024〕16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局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201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1万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120万元,我局草拟《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稿)(详见附件),已经县政府专题会(会议纪要〔2025〕56号)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63—8662364,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3日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