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制定《广西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照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目标、申报指引要求和步骤,并做好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考核评价等工作,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及有关申报材料按程序联合行文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二、工作目标特色产业集聚区实行分批次择优培育建设,围绕“特色产业集聚”“特色产业规模效益”“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投入”“特色产业创新发展”“运营管理及公共服务”等指标,对集聚区特色产业集中度、规模提升、招商引资、创新发展、工业投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推动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园区管委、运营企业等)提升集聚区的管理能力,重点推动运营管理机构提升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的专业化能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集聚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申报指引》有关要求,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安排资金支持集聚区培育,根据集聚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集聚区进行综合评审后择优进行支持,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资金监管,附件: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申报指引文件下载:附件: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申报指引.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