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5〕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现就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的企业,二、入库要求(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三、项目申报(一)项目企业本次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申报企业于5月28日前通过数字工信一网通办(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Application/index)进行填报,各项目企业根据“省入库通知”(附件1)和“入库材料要求”(附件2)的要求,并于5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属地工信部门,其中:市级1份、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1份、企业自留2份备查、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1份,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二份、电子版材料一份)于6月4日前通过OA行文(附件5)报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与创新科,1.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完工评价、现场核查和竞争性评审,2.第三方机构按照委托约定事项组织开展完工评价工作,2.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附件:1.省入库通知2.入库材料要求3.项目入库情况表4.项目入库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清单5.工信部门上报请示文(参考模板)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6日(联系人:朱杰一,联系电话:3371610)附件:1.附件1:省入库通知.pdf2.附件2:入库材料要求.docx3.附件3:项目入库情况表.xlsx4.附件4:项目入库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清单.xls5.附件5:工信部门上报请示文(参考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