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贴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精神,现就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核发放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2023-2025年,对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外出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定额方式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跨省务工的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省内县外务工的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1.市内县外务工:孝义市、文水县往返不超过100元,其它县市往返不超过200元,2.省内市外务工:与本县邻近的县市(平遥县、祁县、介休市)往返不超过100元,审核后公示5天,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汇总报送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公示后确认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贴金额汇总后报市财政局,二、一次性交通补助的申请材料1、《汾阳市2025年度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2、承诺书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