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骨干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吕农产组办发〔2021〕1号)规定,按照吕梁市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育农业产业化吕梁市级骨干龙头企业,一、遴选目标新申报企业必须为吕梁市行政区域内,二、遴选吕梁市级骨干龙头企业申报流程(一)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向汾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汾阳市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申报企业建议,吕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企业建议名单,经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三、有关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骨干龙头企业,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至汾阳市农业农村局442办公室,联系人:任小雪联系电话:13935895637电子邮箱:fyzhouxy@163.com汾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12日附件:1、关于印发《吕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骨干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1).pdf2、相关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