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管委会科信局:为贯彻落实《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工信部联信发〔2024〕241号)、《自治区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宁党办〔2024〕1号)精神,促进我区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免评即享”项目相关要求,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工信部联信发〔2024〕241号)、《自治区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宁党办〔2024〕1号)精神,更好发挥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赋能作用,加快提升我区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拓展“免评即享”项目实施范围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各地级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科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初审及相关工作,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自治区工业互联网试点专项的企业及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等,2.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至申报期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4.申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即申报项目装备、工艺、产品等不属于该目录中淘汰类范围,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六条组织申报,各地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行文出具推荐意见,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照《自治区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评分标准》进行实地查验,与企业现场复核确认各指标得分,项目分值80分(含)以上的企业列入拟推荐名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实地复核意见,提出拟认定项目名单,征求生态环保、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意见,确定拟认定名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发布认定文件,对受理的举报内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及时向被举报企业核实,被举报企业未按要求回复或经核实确认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或撤销认定,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