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便函〔2025〕80号)要求,我市开展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认定工作,经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初审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后,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实名向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涉外科反馈,联系电话:0795-3579967,电子邮箱:ycscxxk@163.com,附件:宜春市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名单序号县市区主体名称1丰城市江西恒顶食品有限公司2樟树市江西省春丝食品有限公司3丰城市江西恒顶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4樟树市樟树市忆乐食品有限公司5丰城市丰城圣迪乐村生态食品有限公司6万载县江西万载锦江有机食品有限公司7樟树市江西省其门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8上高县江西长汇食品有限公司9上高县上高一直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万载县万载县集和贸易有限公司11袁州区宜春大海龟生命科学股份有限公司12万载县江西悦园贸易有限公司13万载县万载县荣安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