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22〕9号)和《海宁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0〕36号)等文件规定,经项目主体申报、镇级初审、条线复审,2022年5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组成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评审,现将拟纳入海宁市2022年度农业储备库管理的项目(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292231(市农业农村局)87292020(市财政局)80782719(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附件:海宁市2022年度第二批拟储备财政补助农业项目汇总表.docx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4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