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及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社〔2019〕72号)文件规定,现对初次创业人员李海霞补贴5000元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0日,联系电话:0319-2298911、0319-2160828(传真),附件:2025年初次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