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发放2025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现就补助领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具体名单见附表,二、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三、提供材料单位提供材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3、收款收据(加盖财务章),四、其他事项联系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县前路103号县市监局612室,联系人:郑文敏、章志容(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7235087,附表:2025年永嘉县省级知识产权经费分配表.docx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3日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