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涉及到的主要、高频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围绕企业发展需要和职工技能提升需求,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链链主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评价机构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鼓励其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鼓励各地对就业重点群体采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探索统筹资源组织项目化培训,给予承训机构不超过原补贴标准20%的倾斜支持,开展项目化培训的班次参训人员稳定就业率原则上不得低于30%,动态发布培训项目和职业(工种)等目录、技能培训班次、技能评价批次安排等,各地可根据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特点,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技能评价机构、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建立联合体,建设产业、教学、评价、就业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每年可按规定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