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鼓励我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根据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工作,我区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坝区2025年度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500元/人·年的补助标准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截至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4日,全区第二批符合申领条件共计177人应发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捌万捌仟伍佰元整(¥88500.00),第三批符合申领条件共计42人应发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第四批符合申领条件共计644人应发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叁拾贰万贰仟元整(¥322000.00),全区第五批符合申领条件共计805人,应发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肆拾万贰仟伍佰元整(¥402500.00),第六批符合申领条件共计447人,应发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223500.00),对以上情况进行3个工作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26日)公示,公示名单2-6-2025年度平坝区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名单.xlsx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