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时装设计样版制作补助计划(1)文化发展基金将于6月24日至8月1日接受“第十三届时装设计样版制作补助计划”的申请,为本地时装设计师的原创时装系列作品的样版制作及宣传推广提供支持,持续推进澳门时装设计行业发展,申请人须为年满18岁的澳门特区居民,作品须为未曾公开发表、生产或制作样版的原创时装系列,并须于资助期内至少参与1次时装展销活动,评审分为初选与复选两个阶段,初选阶段,基金“活动和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项目的创意及原创性、品质与整体视觉效果,并甄选最多15个项目进入复选,进入复选的申请人须出席评审会议,进行复选评分,资助为补贴形式,资助名额最多8个,用以资助获选作品整个系列的样版制作费、宣传品制作费、参展费用、交通及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