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质量强区建设,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珠海市嘉德电能科技有限公司、远东幕墙(珠海)有限公司等2家组织“第四届珠海市金湾区区长质量奖”,授予珠海华宇金属有限公司、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等2家组织“第四届珠海市金湾区区长质量奖提名奖”,授予珠海聚能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珠海斯巴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珠海科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组织“第四届珠海市金湾区区长质量奖鼓励奖”,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激发质量创新活力,谱写金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