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相关要求(一)验收申请条件1.申请主体已纳入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2.申请验收的改造项目已通过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立项,(二)验收申请材料1.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验收档案(附件1),试点企业在完成数字化改造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材料准备,通过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www.kmszpt.com)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参与第二批次验收189户试点企业(附件9:第二批拟验收试点企业名单)做好验收准备工作,2.申请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对被改造试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通过平台提交至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3.现场验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赴企业开展现场验收工作,现场验收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成效验收报告》、《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报告》和《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项财务审核报告》,5.补助拨付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验收结果,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请各县(市)区科工信局通知相关试点企业参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验收培训与答疑会,附件:附件1:【验收档案】附件2:【验收申请表】附件3:【财务核查表】附件4:【合同】附件5:【发票、流水】附件6:【总结报告】附件7:【改造成效】公司全称附件8:【自评测及佐证材料】公司全称附件9:第二批拟验收试点企业名单附件10:需优化后二次验收的企业名单附件11:验收材料填写说明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