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一、选任名额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8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64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6名,二、选任条件(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三、选任程序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随机抽选候选人由区政法维稳办、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组织各镇街按照人员配额(附件1)从本地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五、确定拟任人选区政法维稳办会同区人民法院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六、提请任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南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七、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C:\fakepath\附件1.各镇街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数量分配表.docxC:\fakepath\附件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docxC:\fakepath\附件3.人民陪审员申请告知.docx业务咨询电话:0431-8453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