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根据《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及《湛江市司法局关于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湛市监规字〔2020〕2号)进行后评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协调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及其实施效果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6月29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谢女士电话:3586217电子邮件:zjzscqk@126.com通讯地址:湛江经开区乐怡路16号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办法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