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连云港市首台(套)重大装备推荐工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或国内首台(套)高端装备和关键部件,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连云港市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二)申报装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工业转型升级要求,是我市装备制造企业首次研制并经试用达到设计要求的重大创新产品,3.依法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三、推荐程序(一)申报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二)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市工信局研究确定首台套认定名单,首台套自认定文件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四、工作要求请各地于7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连云港市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一份)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连云港市首台(套)重大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2).docx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