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稳岗返还申请条件1、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无历年欠费,2、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二、返还标准及适用范围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将稳岗返还信息推送至“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客户端,企业点击“确认申领”后填报银行对公账户信息,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资金时须向经办机构提交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发现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的,参保单位登录临沂市人社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网上办事服务→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录-失业支付-企业申领稳岗返还,确认申领后填报对公账户和资金用途,企业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2、如参保单位放弃申领稳岗返还,确认放弃的企业仍允许在2025年12月31日24:00(含)前进行网办申请和窗口现场申请,如单位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账户信息完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