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监管,一、加强规划管控工业园区应坚持规划引导,工业园区建设不应突破城镇开发边界,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项目规划条件管理,工业园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权限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禁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供地,四、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业园区应在编制园区总体规划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以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为依据,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五、加强林业相关工作工业园区建设应本着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原则,确需占用的必须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原国家林业局35号令,六、强化用地监管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当地工业园区依法依规用地和建设的责任主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本园区依法依规用地和建设的责任机构,积极推动将工业园区的依法依规用地和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