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水〔2025〕67号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下达我市水葫芦整治资金17万元,用于我市重点流域水葫芦整治工作,具体资金安排详见附件,请各乡镇确保河长制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做好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附件:2025年重点流域水葫芦整治资金分配表建瓯市水利局2025年5月16日附件:2025年重点流域水葫芦整治资金分配表序号乡镇(街道)水葫芦整治合计171吉阳镇32小松镇33东游镇34南雅镇35玉山镇2.56川石乡2.5。